新闻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

鉴于近期中国政府发布了对部分进口IT设备征收25%额外关税的申明,我们在此告知您,如果您向我司购买的产品被相关政策纳入征收关税范畴并正式执行,我们将在原报价/合同的价格基础上增加相应的关税金额,同时我们也希望您能告知您的用户注意相关的政策调整后出现的采购价格的变化。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6号

  2018年7月11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措施,并就该措施征求公众意见。8月2日,美方宣布拟对上述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美方措施背离双方多次磋商共识,导致中美双方贸易摩擦升级,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该措施涉及自美进口贸易额约600亿美元。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附件1所列2493个税目商品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2所列1078个税目商品加征20%的关税,对附件3所列974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4所列662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具体商品范围分别见附件1至附件4。

  二、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三、相关进口税收的计征:

  加征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加征关税税率

  关税=按现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关税税额+加征关税税额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计征。

  四、实施日期另行公布。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

  附件清单:

1.对美加征25%关税商品清单

2.对美加征20%关税商品清单

3.对美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

4.对美加征5%关税商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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